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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口罩出口新规,4月1号起执行!

  • 发布时间: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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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于新冠肺炎全球蔓延,率先控制住疫情的中国成为全球抗疫急需医疗物资的主要供应地之一,然而近日欧洲不止一个国家爆出中国产品存在质量不达标的问题,最新一起纠纷发生在荷兰,荷兰国家电视台(NOS)28日报道称,荷兰卫生部宣布下令收回已发往医疗机构的约60万只中国进口口罩,因为这批口罩“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一些西方媒体在报道这些事情时明显带了情绪,有将它们往政治和外交方向引的倾向。

       注意!口罩出口新规,4月1号起执行!

本次新冠疫情紧急,中方厂家加班加点供应外国需求,本身出发点是善意的,此外,中外对于医用产品的标准不一,在外方订货紧急的情况下,有些中国厂家为赶订单临时紧急转产,也可能会存在一些质量问题。

鉴于以上种种情况,商贸部为了规范医疗产品行业,尤以口罩产品为主,已经宣布对当前医疗物资出口增加必要的超常规管理,督促企业以更加负责任的态度接单生产并出口,力争把不合格的医疗物资产品挡在国门之内。
 


据相关国际物物流透露,他们已陆续收到航司及海关的通知:
 


要点:检测报告必须是CNAS 指定的46家检测机构认证的才有效,其他任何机构认证的都作无效处理,航司/船期会拒绝装载货物。如果有近期出口罩的伙伴务必要核实自己的检测报告是否有效。

口罩出口报关文件要求(生产企业的三证) 1、 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2、 医疗器械经生产许可证;3、 厂家的口罩检测合格报告;另外目的国清关所需资质认证也是必要的,如FDA,CE 等

4月1日起开始海关也将会严查。空海运等需要正式报关的防疫物品,都要送检,送检达到国家标准才能出口,否则要没收销毁并可能追究法律责任,请各位外贸人员特别注意。